機關來函公告

【衛生局】有關衛生福利部於中華民國112年2月21日分別以衛授食字第1121400858號及衛授食字第1121400859號公告修正發布「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所稱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與非屬上述偏遠地區列表」附表五及「全民健康保險西醫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巡迴地點列屬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所稱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列表」附表二、附表六,並自即日生效

112/2/23

主旨:有關衛生福利部於中華民國112年2月21日分別以衛授食字第1121400858號及衛授食字第1121400859號公告修正發布「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所稱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與非屬上述偏遠地區列表」附表五及「全民健康保險西醫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巡迴地點列屬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所稱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列表」附表二、附表,並自即日生效,請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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